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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职务犯罪遏制在潜伏期/创意论文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8 16:07:59  浏览:821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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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如受细菌或者病毒感染后,疾病发作有个潜伏期一样,职务犯罪也有一个潜伏期。依笔者之见,所谓职务犯罪潜伏期,是指职务犯罪的主体,从实施职务犯罪行为即发案到案发的一段时间跨度。
  诚然,职务犯罪分子不可能像生理疾病患者那样,在潜伏期里自己只要发现病症的“蛛丝马迹”就会主动求医问诊。很少有职务犯罪分子会良心发现、产生恻隐之心,或是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恢复,从而主动放弃职务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这一结果发生的情况。他们反而是讳疾忌医,一味地隐瞒“病情”。因为他们在患疾过程中,即职务犯罪过程中,尝到了甜头,获得了好处,逐渐形成了决意实施职务犯罪行为的内在心理动力。于是,“鬼迷心窍”、“不由自主”、“不可理喻”,即使到了“病入膏肓”,也只不过是悔不该当初而已。
  如今职务犯罪潜伏期越来越长的现象,其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这一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毒化了社会风气,妨碍了经济发展,诱发不稳定因素,严重危害和谐社会建设。这一现象,强化了职务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于是他们违法犯罪、不知餍足。这一现象,加速了职务犯罪的滋长蔓延,促使形成职务犯罪的串案、窝案。这一现象,也致使社会公众对打击职务犯罪丧失信心,涣散斗志,冲击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网络。
  面对当前职务犯罪潜伏期变长的现实,我们应该多头出击进行有效遏制。
  坚决掀翻保护伞,彻底摧毁关系网。如原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在担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党委书记期间,违规操作资金量巨大的国际扶贫项目,引起中央注意。但本省检察系统“一直查不下去”,直到中央有关部门直接介入,才将这个贪官的老底撕开。所以,要改变职务犯罪潜伏期变长的现状,一定要铲除对职务犯罪的保护主义。各级领导干部对职务犯罪分子决不能搞通融,在执行法律的问题上不能讲条件,对职务犯罪行为不能姑息迁就。对保护职务犯罪的人员一经查实,就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党纪责任,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建议对职务犯罪的知情人,故意瞒案不报、知情不举、压案不查或不如实作证等不作为的渎职行为予以犯罪化,以整治“官官相护”的腐败风气,为司法机关从严打击职务犯罪分子清除障碍。
  良医治未病,既要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于未然,更要防止职务犯罪于未然。要加强对干部的定期“健康检查”,党政的“疾病防控中心”——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发现干部感染职务犯罪病毒的苗头,及时晓明厉害;或早打预防针,提高干部的自身免疫力。预防职务犯罪,应该特别关注重点职权部位。凡是职权集中运用的地方,必然是职务犯罪发生条件和机会大量存在的地方。所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关注职权、跟踪职权、监督权力,以规范、控制权力运行为重点。
  预防职务犯罪,要抓早抓小。因为巨贪者都是从“第一次伸手”开始的,从小额的受贿而一步步地坠入职务犯罪的深渊。因受贿2226万元而被判处死刑的晏大彬就是从收取两条领带走上犯罪道路的。如果因恶小而纵容之,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更多的巨贪出现。
  实行干部财产申报、财产公开,这是国际上通行的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晒晒”官员的财产,让它公开见见“阳光”,这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满足,也是对官员保持廉洁预防腐败的有效保护,是预防职务犯罪最好的办法之一。早在1994 年,起草《财产收入申报法》就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多年来,从民间到“两会”,从普通民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为这“阳光法案”奔走呼号。中国式的阳光法案已经启程。我们相信党和政府有足够的勇气、足够的能力、足够的智慧,一定能够坚定地、稳妥地解决这个问题。
  坚决把好干部的入口关和提升关,防治职务犯罪的病毒侵入干部队伍的健康肌体。这是从组织队伍建设的角度、从源头上防治职务犯罪。组织干部部门考察干部,一定要改变眼睛只向上的做法,在向上的同时,更要向下。反腐实践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职务犯罪人员是有所察觉的,是坚决抵制的。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设立群众监督岗,接纳广大群众来筑起反腐的长城,使职务犯罪人员无处藏身。还要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现象发生,对职务犯罪人员被提升的严重失察行为要予以追究,总结教训,以示后者。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职务犯罪潜伏期变长的势头,应重症下猛药,不姑息、不手软。鉴于当前职务犯罪大多是贪污受贿,所以,贪污贿赂罪的起刑点不宜定得太高,否则容易产生误导犯罪的负面影响。同时要提高对贪污贿赂处罚的力度。要继续规范作为形式构成的贪污罪、贿赂罪,使其构成http://www.cylunwenw.com/city-nanjing/要件遴选合理、概念语义清晰、罪责界限明确、起刑点适当,以便于司法机关准确有力地认定和打击犯罪。并且,量刑一定要公平、公正和适当,体现罪刑相当的原则。就贪污受贿罪而言,10 万元以上量刑都是十年以上,由于量刑区间是一样的,其尺度就难以把握,给职务犯罪留下了空间,所以有改革之必要。检察机关要加大对刑罚执行环节的监督力度,要把对减刑、假释、执行的事后监督变成同步监督,切实堵住刑罚执行环节中的漏洞。我们一定要通过严厉打击震慑犯罪,鼓舞教育更多的人,造就惩治职务犯罪的社会环境和势如破竹的攻坚态势,以强化打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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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财政厅(局),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四川、甘肃省(自治区
)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从根本上扭转在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配合《通知》精神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做好耕地占
用税征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耕地占用税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信心。保护耕地是事关全国大局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大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这一问题,已经并正在采取十分严格的耕地保护措
施。征收耕地占用税作为国家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经济措施,应该更进一步发挥其作为制约手段的作用。
二、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搞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要将切实保护耕地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各级征收机关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
,及时将耕地占用税的有关情况尤其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向当地党政领导作出专题汇报,以取得必要的重视和支持。要继续协调好同公、检、法及土地、银行、工商、宣传等部门的关系,共同创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良好环境。
三、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清查占地工作,及时掌握税源情况。按照《通知》精神,国家将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1997年4月至1998年4月),同时要求各地在1997年10月底以前完成对1991年以来各类建设以及农村宅基地用地情况的全面清查工作。

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已为此作出专门部署。各级征收机关应积极主动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参与占地清查工作,及时掌握清查出的各类应税未税占地情况。
四、严格执行税法,做好税款征收入库工作。各级征收机关应将1997年征管工作重点放在对历年遗留问题的清理上,对于这次清查出的各类应税未税占地和历年尾欠,应严格依法组织征收,力争把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
五、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征税、文明征税。在征收工作中,要认真执行现行税收政策,自觉抵制各类行政干预,坚决打击偷税、抗税行为,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要增强法制观念,特别是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上级征
收机关要加强组织指导,全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级征收机关的工作。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于1997年年底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1997年5月14日

关于开展全国电信网短号码资源清理调整工作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


关于开展全国电信网短号码资源清理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铁道通信信息责任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公司:
电信网码号资源(以下简称码号资源)是利用电信网络从事电信业务经营、参与电信市场竞争的基础。科学、规范、有序地使用码号资源是维护和保障电信发展的重要条件。在2000年调查的 337个本地网中,共启用局号约6.5万个、短号码约2.4万个,其中,1字头短号码500个左右,2—8字头短号码近1000个,9字头短号码2.2万多个。在这些启用的短号码中,1、95字头短号码在全国被擅自启用的各有3000余起,且位长不等。由此可见,我国短号码使用分布混乱,规律性差,资源浪费严重,以致目前可供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统一分配使用的号码资源十分紧张,难以满足电信业务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需要。特别是还有个别地区由于历史原因,95、96字头号段仍被不合理占用,使正常号码分配工作难以开展。面对这些情况,如不及时对短号码进行清理调整,将会影响我国电信业的发展。
为了先期取得一些短号码清理调整工作经验,保证清理调整工作的平稳过渡,2001年2月,我部在广东开展了短号码清理调整试验,效果比较明显;与此同时,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还主动对本企业使用的部分短号码实施了调整清理,也取得初步成效。鉴于以上情况,为了尽快结束全国短号码资源混乱使用的现状,规范短号码资源的使用,营造公平、公正的电信市场经营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分批开展短号码清理调整工作,现将这批短号码清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短号码清理调整任务
根据目前初步拟订的短号码使用规划,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这次全国短号码清理调整任务是:
(一)在 2002年 12月 31日前,依据信息产业部 l、 95字头短号码分配表(见http://www.mii.gov.on)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掌握的96字头短号码使用情况,将违规使用的1、95、96字头短号码清理完毕,并将由于历史原因依然不合理占用95、96字头号段的短号码或局号全部调整出来。
(二)在2003年12月31日前,将2—9字头(不含95、96字头)短号码全部清理调整到95、96字头号码段。
二、短号码清理调整原则
(一)对《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之前启用的1—9字头短号码(不含由电信主管部门核准的1、95、96字头短号码),并有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原邮电管理局)批复文件的,经核实确认后,收回原号码,按规划重新核配新的短号码。
对没有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原邮电管理局)批复文件的短号码予以清理关闭。对确实需要继续使用短号码的,原码号使用者应于2002年1月 15日前向我部或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核配新的短号码。
(二)对《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之后,违规启用的短号码,码号使用者能在当地通信管理局规定时限内,主动纠正的,可以免予经济处罚。否则,根据违规启用短号码的时间,依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强制予以纠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三、清理调整工作要求
这次需要清理调整的短号码,数量大,影响面广,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为了切实搞好这次短号码清理调整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遵循用户至上、满足需求、保障发展、平稳过渡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思想上要予以高度重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估计得多一些,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一些,领导要亲自抓,并组织精干力量,周密部署,结合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分阶段,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码号资源清理调整工作。要尽快制定行政区域内各本地网码号清理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2年3月 15日前报我局备案。
(二)各电信运营公司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向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传达,要求他们积极协助当地通信管理局做好本地网内短号码清理调整工作。
(三)各地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公司在制定清理调整实施方案时,要注意维护和保障电信用户、码号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尽可能减少清理调整对电信用户的影响。制定清理调整实施方案要科学严密,措施到位,方便实施。对清理调整的短号码,要求原码号使用者必须采取技术措施提示电信用户。
(四)要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码号清理调整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营造一种有利于清理调整工作开展的氛围;各地清理调整方案一旦确定,要及时予以公布,以便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010-66039526,66088993,
传真:010-66024197,
邮箱地址: wanganping@mii.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