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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暂行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8:43:00  浏览:840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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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暂行规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暂行规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认真、及时办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政协)委员的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
省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省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在省长、州长、市长、县长(区长)、专员领导下,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副州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副专员分管,办公厅(室)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检查、催办和协调。
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要指定科室或专(兼)职人员具体办理。
第四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全国政协、省政协交办的提案,由省政府办公厅登记后分发有关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及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承办。自治州、市、县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由同级政府办公室负责登记,分发各有关
单位承办。
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研究办理。对确实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说明理由退回分发建议、提案的政府办公厅(室),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第五条 建议、提案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主办部门应主动与会办部门做好协商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汇总作出书面答复,也可以联名书面答复;协商不一致的,由主办部门将协商情况和意见报同级政府处理。
第六条 各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实际情况,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办理,并按规定的格式作出书面答复。凡是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订出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属
难以解决的,应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做到建议、提案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第七条 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可采取函件、电话、座谈、走访等方式,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并组织落实。
第八条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作出书面答复报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应在六个月内办理完毕作出书面答复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查后转送或另行综合整理函复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各自治州、市、县、
特区(区)人民政府办完同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日期和具体办理方法,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作出规定〕。办理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由承办单位的主管领导严格审查,亲自签发。
第九条 政府办公厅(室)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应加强督促检查,对书面答复严格把关,不合格的退回重办;对丢失积压建议、提案或在办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要报请政府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
处分。
第十条 建议、提案办理完毕,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的原件、答复文稿及有关材料,按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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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辩交易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美国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快捷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但是,一直是在私底下进行的。直到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正式确认了诉辩交易的合法性。美国1974年修订实行的《联邦刑事诉讼规则》明确的将诉辩交易作为一项诉讼制度确立下来。虽然在其发展中遭到一些非议,但当今美国犯罪率高、监狱人满为患、刑事诉讼程序花费惊人等现状,成为诉辩交易发展的温床。据有关人员统计,目前美国有89%以上的刑事诉讼案件需要通过诉辩交易进行,著名的李文和案也是通过诉辩交易来解决的。
一 诉辩交易制度的含义
诉辩交易(Plea Bargaining),又称为诉辩谈判或者诉辩协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起控诉的检察官为了换取被告方作有罪答辩,提供比原来指控更轻的罪名指控或者减少控诉罪行,或者允诺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为条件,与被告方(一般通过律师)在法庭外进行协商谈判而形成的一种司法制度。因为控辩双方都争取有利于己的最佳条件,协商谈判的过程就会出现讨价还价的局面,双方都会要作出不同程度的让步,因而称之为诉辩交易。诉辩交易是在美国广泛适用的处理刑事案件的一种诉讼方式。
美国诉辩交易制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指控交易,是指检察官同意以比原指控要轻的罪名对被告人进行指控,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二是罪数交易,是指当被告人犯有数个罪名时,检察官以只对其中一罪进行指控,而撤销对另一些罪名的指控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三是刑罚交易,是指检察官以同意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建议对被告人科处其同意的刑罚,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通常在检察官许诺作出上述一钟或者多种形式的让步之后,只要被告人接受并作出有罪答辩,即达成诉辩交易。
从美国诉辩交易的实践来看,其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诉辩交易适用的案件范围很广。不仅适用于轻罪案件,而且还适用于包括一级谋杀罪在内的重大刑事案件。其二,诉辩交易可以进行的期间较长。不仅在起诉之后到开庭审判之前的阶段可以进行,而且在逮捕之后直到审判终结之前的整个过程都可以进行。
二 美国诉辩交易制度产生的基础
诉辩交易在美国的产生与发展,绝不是偶然现象。它是美国特定社会环境和司法实践的产物。学者们一般认为,诉辩交易制度在美国的存在至少有以下两个基础:
1、当事人诉讼主义理念。美国广泛采用的诉辩交易的作法,虽然是迫于与犯罪作斗争的现实需要而采取的,但它们必然表现出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的一些本质特征。在美国当事人主义含义颇多,单就与诉辩交易制度产生的相关性而言,至少包括两点:当事人处分原则和法官消极性原则。当事人处分原则,指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诉讼中的请求或标的物。美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罪状认否程序”就是当事人处分原则的体现。诉辩交易的盛行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一程序的存在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法官消极性原则是指对于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官只须照此予以认定,而不必追究其是否真实。因此说诉辩交易也体现了法官对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的选择的尊重。
2、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在美国,没有统一的检查系统,联邦和各州的检察机关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检察官可以自由地把法律适用于他的辖区并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裁量权。美国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为诉辩交易的盛行从制度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正因为检察官拥有了减少、减轻控诉和刑罚的权力,才有了与辩方交易的资本,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从而以较高的效率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确保整个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转。
美国在刑事诉讼中大量采用诉辩交易,使案件的定罪与量刑能同时得到迅速而彻底的解决,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避开了冗长繁杂的审判程序,避免了审前羁押阶段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大大缩短了刑事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了整个司法体系的营运效率,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以节省。甚至有人认为,如不充分运用诉辩交易,美国刑事审判制度就会崩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诉辩交易制度在美国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孝感政发〔2006〕7号



孝南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孝感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日

孝感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合理控制、引导孝感城区城中村的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孝感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内自然村庄形成的居民点及村民点。
  第三条 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是指《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所界定的城市远景用地范围,即东至107国道永久线、南至316国道复线、西至?河、北至城区北外环,总面积82.8平方公里。
  第四条 根据城中村所处的地理位置,将城中村划分为一类区和二类区。一类区范围:滚子河以西、京广铁路线以南范围内孝南区4个街道办事处与市开发区所辖行政区域。二类区范围: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内除一类区以外的用地范围。
  第五条 城中村改造采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合理引导的原则。对一类区从严控制,集中成片改造;对二类区超前规划,合理引导村民集并。
  第六条 一、二类区内严禁单位集资建房、单位存量土地上自建房、个人新征地建房和房地产零星开发。严禁一类区内个人危旧房改造。
  第七条 一类区内个人危旧住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需整栋拆除的,由房主提出申请,市政府委托单位统一收购,依法合理补偿。
  危旧房其房产、地产由个人或收购单位委托具备评估资质的单位,依法评估,确定公平合理的价格,按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供个人危旧房主选择。
  第八条 一类区内收购的危旧房,由收购单位委托拆迁公司进行拆除,危旧房住宅宅基地进入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成片整治,以招、拍、挂方式供地,按城市规划实施。
  第九条 二类区内严格实施集并归点。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和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程序严格审查,从严把关。
  第十条 二类区内村民集并点规划,由村组提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指令性任务统一安排,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纳入规划编制内容,及时完成规划成果,指导村民集并建设。
  第十一条 二类区内个人危旧房改造必须符合村民集并点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不在村民集并点范围内的危旧房拆除后,不得批准在原村庄范围内建设,不得新批准个人用地。二类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的重点地段的村庄,严禁新批单位独院住宅,提倡单元式住宅建设,节约用地。对市政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一般地段的村庄,应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严格管理,建设成现代化新农村。
  第十二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个人建房的巡查,严格审查“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强制拆除。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加强对孝感城区个人建房用地的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应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个人建房的开工审批、施工监督、材料使用、工程验收等管理;对个人建房两层以上的,施工图未经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签字盖章的,不得办理施工手续。
  第十五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管理(包括房屋权属的确认、变更、注销等)。对已拆除的房屋,依法及时注销其房屋权属证书。对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房屋,不得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第十六条 市公用部门和市供电部门对个人报装水电严格审查其合法证件,对违法建筑不得接水接电。
  第十七条 市公安、房产等部门要加强私人出租房的管理。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私人房屋,不得从事房屋出租。
  第十八条 因城市建设或开发项目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的,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实施。